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脑系科中心医院 天津市神经外科研究所
首页 > 详细信息

天津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安全责任告知书

来源: / 作者: / 添加时间:2026/6/24

为确保研究所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每一位进入实验室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告知书。请在进入实验室前,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郑重签署本告知书。

一、 总则

1. 本实验室为重点安全防护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高压气瓶、高压设备、大型精密仪器及实验动物等潜在危险源。安全是所有工作的前提。

2. 所有人员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负责。

二、 准入与培训要求

1. 准入资格:未签署《天津市神经外科研究所研究生培养计划》及本告知书者,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任何操作。

2. 培训:

院/平台级:必须参加本平台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平台环境、应急预案、公共设施位置(如消防器材、逃生通道)。

课题组/实验室内:必须在导师或指定负责人指导下,接受具体实验操作、仪器使用、特定风险(如特定化学品、生物材料)的专项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三、 人员安全责任与义务

1. 遵守法规与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学校、医院及本研究所各平台实验室制定的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凡持有本实验室门禁卡的人员,均不得随意将门禁卡转借他人。

2. 掌握风险与预案:在开始任何实验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了解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掌握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知晓火警、泄漏、伤害等紧急情况下的报警、疏散和处置流程。

3. 正确使用防护装备:进入实验区域,必须根据实验风险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服/防护服、防护眼镜、手套、口罩等。严禁穿着凉鞋、拖鞋、短裤等暴露皮肤的服装进入实验室。

4. 规范实验操作:

Ø 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饮食、吸烟、嬉戏、睡觉)。

Ø 严禁独自一人在非工作时间进行高风险实验。进行此类实验必须提前审批并有两人同时在场。

Ø 所有化学品、生物样品等必须标签清晰,分类规范存放。

Ø 熟悉所操作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规范,未经培训不得擅自操作。

5. 保障环境安全:

Ø 保持实验台面和工作区域的整洁有序,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

Ø 熟悉各类废弃物(化学、生物、锐器等)的分类与处置规定,严禁随意丢弃或混合丢弃。

Ø 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遮挡、不挪用消防设施及应急设备。

6. 报告安全隐患: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如设备故障、试剂泄漏、防护设施失效等),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报告。

7. 事故应急与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报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

四、 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实验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实验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2. 因个人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将移交学校/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本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天津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安全责任告知书》的全部内容。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所有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实验工作。

1.png